認證辦法

認證目的

申請對象

    「運動村里認證」試辦計畫竭誠歡迎各村里自薦,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舉薦投件,由村里長、村里幹事等村里代表,以村里辦公處為單位進行申請。

計畫時程

  • 徵件時程:114年4月29日(二)至114年6月30日(一)止
  • 審查作業:114年7月至8月底進行
  • 認證公告:114年9月
  • 表揚典禮:114年10月23日(四)

評選方式

評審方式分為初審及複審二階段進行:

  1. 初審:依繳交資料文件進行資格審查,承辦單位得依申請資料要求申請者於期限內補充說明;逾期未提出者,視為放棄補充機會。確認符合認證標章參與資格之村里,得進入複審流程。
  2. 複審:召開審查暨輔導委員會,邀請評選委員依項目針對認證申請資料填寫結果輔以特色補充說明資料進行複審。

獲認證權益

  1. 認證效期:標章效期為2年。
  2. 評選表現優良之村里獲頒「運動村里認證標章」,並獲邀出席表揚典禮,於典禮上頒發感謝狀(證書)及標章(獎牌)。
  3. 表揚典禮包含授證儀式,全程將進行影音及照片紀錄,並透過數位媒體管道報導露出,有效提升村里公共形象與知名度。
  4. 認證標章可用於各類村里活動與文宣中,強化村里專業形象。
  5. 獲認證之村里,於教育部體育署所辦理之運動活動/課程、師資人才/科技體適能導入,及運動嘉年華或跨村里交流活動,有優先受邀權利。

申請項目內容

繳交資料文件 文件下載

評審方式分為初審及複審二階段進行:

  • 報名表(請紙本正本親簽寄回,限正本一式1份)
  • 聲明書 (請紙本正本親簽寄回,限正本一式1份)
  • 申請項目資料一份(紙本寄回或官網填報,得二擇一)
  • 特色補充說明資料一份(紙本寄回或官網填報,得二擇一)
  1. 申請項目資料(附件三)、特色補充說明資料(附件四)如彙整成實體儲存裝置,請連同正本資料報名表(附件一)、聲明書(附件二)一併寄送,或將申請資料以私有雲端空間上傳、將網址路徑提供專案小組下載皆可。
  2. 紙本與實體儲存裝置請郵寄至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93巷1號 運動村里認證專案小組 收
  3. 申請資料如有不符原申請內容者,經提醒後須補正相關資料,承辦單位會將相關資料提報審查會確認後續處置方式。

認證諮詢

申請過程中如有任何疑問,請優先以email方式聯繫(Email:GVPM @cwgv.com.tw),或可洽承辦單位(02)2517-3688分機635徐小姐、634吳小姐、851王小姐。